2011年4月29日 星期五
危險小吃 鹽酥雞居首
康健雜誌今天公布10大危險小吃,包括鹽酥雞、蔥油餅、鍋貼、肉圓、蚵仔麵線等都是量不大,但熱量超高的飲食。營養師建議,把握多人分食、多蔬果、低熱量原則。
康健雜誌與營養專家走訪台灣小吃並彙整資料,公布10大危險小吃,包括鹽酥雞、蔥油餅、鍋貼、大腸包小腸、滷肉飯、油炸臭豆腐、米糕、肉圓、蚵仔煎、蚵仔麵線、珍珠奶茶。
台灣營養基金會執行長吳映蓉在記者會表示,尤其150克的鹽酥雞,約有585大卡,也相當於吃進了2大匙油,如果每天吃1份,1個月下來就會爆肥2公斤。另外,製作蔥油餅需要很多油,因此,通常1/4張蔥油餅,就有500大卡熱量。
2011年4月24日 星期日
通膨吃光 上班族薪資倒退12年
主計處第四局副局長陳憫說明,今年廠商發放年終獎金平均為一.六一個月,為近十一年來新高,使得一至二月平均薪資(含固定月薪及年終獎金、紅利等)增至六萬四二○九元,較去年同期增加六.二三%,為歷年同期新高。
不過,若未計入年終獎金、紅利等非經常性薪資,一至二月經常性薪資為三萬六四一三元,僅較去年同期成長一.四%,還低於二○○八年的三萬六五三八元,顯示企業加薪情況並不明顯。
2011年4月13日 星期三
國人普遍超時工作 33.5%加班無加班費
台灣上班族的平均工作時數,每月平均約為180小時左右,其中更有超過30萬名的受僱者,每周工作超過60小時,遠遠高於兩周84工時、一周平均42工時的法定標準。
波仕特市調網針對「台灣上班族工作加班狀況」進行調查發現,比例最高為「常加班卻沒有加班費」,達33.5%;其次「常加班有加班費」的比例則為13.4%,「沒有加班情形」只有10.2%。
2011年4月6日 星期三
咳嗽有痰,少碰枇杷膏
枇杷膏不適合感冒初期時吃。
感冒初期應先化痰
2011年4月1日 星期五
愚人節的由來
今天是四月一日,也就是大家常說的「愚人節」,也有人叫他做「萬愚節」。但是你知道愚人節是怎麼來的嗎?我們看下去。
追溯愚人節的起源,大約有下列幾種:
1. 1564年,法國國王查理九世決定採用新改革的紀年法——格里高利曆(即目前通用的陽曆),以1月1日為一年的開始,改變了過去以4月1日為新年的的開端。但一些守舊派反對這種改革,依然按照舊的曆法在4月1日這天送新年禮,慶祝新年。主張改革的人把守舊派這些做法大加嘲弄,在4月1日給他們送假禮物,邀請他們參加假的聚會。從此,4月1日捉弄人便流傳開來。當人上當受騙的時候,捉弄他的人會大聲叫:「四月之魚」(「Poisson d'avril」),意為「四月惡作劇」。這句成語的由來與原來之意義已不清楚。
2009年1月18日 星期日
2009年1月17日 星期六
7-11 持消費卷優惠活動
只要在活動期間,持消費券到 7-11 消費,就有多種優惠喔~
第一重優惠:
20項人氣飲料、零食,包括蘋果西打、生活泡沬綠茶、泡麵等,一次購買整箱,最低可享7折優惠。
第二重優惠:
至門市預購5大精選暢銷年菜、HOMEAL超值套餐組等12項關係企業的商品,最低可享6折優惠。
第三重優惠:
現在到各大網路賣場如樂天、博客來、統一購物便、PayEasy、Yahoo、PChome等網路賣場的7-11專區,購買指定商品,最低可享1折優惠喔。
更完整的資訊請上 7-ELEVEN 消費券優惠 查詢。
活動期間:2009.01.14. ~ 2009.02.10.
2009年1月14日 星期三
康是美 消費券折10%
持消費券至康是美購物消費,只要金額滿500元,立即折扣10%。
*註:維骨力、紙製品、糖果禮盒除外。
活動網址:http://www.cosmed.com.tw/event/event20090107-2/
活動期間:2009.01.18. ~ 2009.02.03.
用消費券買肯德基送40元抵用券
為了搶消費券所帶來的商機,肯德基也推出了消費券的優惠方案
活動辦法:
使用消費券金額達200元,可得1張肯德基40元抵用券。
使用消費券金額達500元,可得2張肯德基40元抵用券,以此類推。
所以一個人最多應該可以換 6*2+3 = 15 張抵用券。
喜歡吃肯德基的朋友們可以參考看看。
更多詳情,請上
肯德基網站 查詢。
抵用券的使用期限為:2009.03.01. ~ 2009.05.31.
活動期間:2009.01.18. ~ 2009.02.28.
2009年1月13日 星期二
新光三越 持消費券消費換刮刮卡
活動期間持任何一張消費券至全省新光三越消費,即可於結帳時兌換「好運犇發刮刮卡」1張,2張消費券可換2張刮刮卡,換句話說,最多共可換9張刮刮卡。
獎項有 32吋液晶電視、捷安特腳踏車、iPod、禮券...等各式獎品,刮得越多中得越多。
詳情請上 新光三越網站查詢。
活動期間:2009.01.18. ~ 2009.02.01.
2009年1月12日 星期一
各大賣場的消費券好康
為搶消費券商機,量販通路大火併,愛買除了在日前推出消費券商品套組預購後,最近更宣布1/18起至愛買持現金或消費券購物滿1200元就送1本價值1萬2000元消費折價券,滿3600元送3本共計3萬6000元的消費折價券。最快可在1/26開始使用。另外,大潤發則保證日用品最便宜。
向來競爭激烈的量販通路,近來因消費券發放在即,讓戰火更加猛烈。
愛買繼推出消費券預購商品後,再祭出消費折價券,1/18起至愛買以現金或持消費券購物滿1200元,可憑當日發票至服務櫃檯索取1本內含折價金額1萬2000元的消費折價券,共有3本,使用期間分別是1/26~2/10、2/11~2/24、2/25~3/5,當天購物滿3600元以上最多可兌換3本,折價券金額從15元~3000元不等,商品內容以民生用品為主,佔5成以上,其餘則有生鮮、3C家電等,目前已確定共240項以上折扣商品。
愛買行銷部公關副理蔣成偉表示,先前第1波消費券預購超過1萬組,已賺進4000萬業績,現再提出消費折價券方案,不論特價和會員價均可再折抵,保證絕不調漲原價,力拼其他量販。
大潤發公關何默真表示,1/18~2/1期間持消費券有滿額送折價券的優惠,但折價券需下次消費時使用。何默真進一步強調,針對衛生紙、食用油、醬油、洗衣精等民生用品,推出大包裝規格的促銷,有信心比愛買推出的預購套餐4折起的折扣下得更深,保證是3大量販通路的最低價。此外,原價4990元的奇美19吋電腦螢幕,推出3599元獨家價,原價6100元的SEIKO機械錶,也喊出約市價的一半,只要3199元。
家樂福公關白玉琪也透露,配合年貨大街檔期,消費者可利用消費券購買多達萬種以上促銷商品。
全聯招商科副理陳薇淇表示,只要持消費券消費,會員紅利卡點數2倍送,原本200元可兌換6點,直接變12點,集滿10點可抵1元。另外,1/18起成立消費券專區,第1波1/18~2/1推出年節禮盒專區,持消費券購買,最多為市價的5折。
資料來源:壹蘋果網路
北縣祭出四億大獎摸彩 吸引民眾到北縣消費
一月十八日到五月底到臺北縣花費好康多多,有商品折扣、可兌換摸彩券、還可免費及優惠到五個博物館參觀,十二日縣長周錫瑋開記者會教民眾如何消費才能既救經濟又可拿大獎,獎品包括黃金百兩、油電混合車、電動機車、折疊腳踏車等,價值約四億元。
臺北縣長周錫瑋表示,只要於活動期間到北縣消費滿3,600元即可到北縣府一樓服務台、鄉鎮市公所、戶政事務所兌換一張摸彩券,消費越多兌換越多,中大獎的機會也就越多,還可以活絡國家經濟發展,造成良性經濟循環,改善世界經濟大蕭條。
周錫瑋縣長指出,這次北縣府搬出黃金四百兩、油電混合車八部、電動機車二十輛、折疊腳踏車四百台等大獎吸引民眾,除了希望縣民可以在地消費,也非常歡迎外縣市的民眾來北縣花費。抽獎日期訂在三月十日、四月十日、五月十一日及六月十日,計四次。
周錫瑋說,臺北縣擁有383萬的人口,消費券發放金額約138億元,是全國發放金額最高的縣市,臺北縣政府抓緊這波提昇經濟成長良機,以高額預算大手筆推出「北縣拼消費,大獎送給你」促銷活動,鼓勵民眾來北縣觀光消費,刺激買氣,活絡經濟成長與發展,預估其總效益甚至將高達300億元以上。
主辦摸彩活動的縣府經發局指出,縣政府已與縣內各大賣場、百貨研擬相關合作方案,民眾持消費券買東西不僅可獲得賣場、百貨業者推出的各項折扣與抽獎。縣府更舉辦總價值高達四億元的摸彩及免費參觀博物館活動。凡民眾在九十八年一月十八日至五月三十一日期間內持消費券或現金在北縣商家消費,消費金額每滿3,600元即可憑發票或收據兌換活動摸彩券一張,滿7,200元兌換二張,依此類推,詳情請上台北縣政府網站。
經發局表示,摸彩活動計有四個梯次,每次皆有一名幸運兒可把頭獎黃金百兩(市值約350萬元)當場帶回家,二名Prius油電混合車得主(市值約120萬元)、五名電動機車得主,以及一百名折疊腳踏車得獎者。
民眾還可憑摸彩券至北縣「十三行博物館」、「鶯歌陶瓷博物館」、「黃金博物館」、「板橋林本源園邸」、「淡水古蹟博物館」等五處博物館任選一處免費參觀。經發局說,如果還想遊歷其餘的四個館的民眾,只要憑摸彩券還是可以享受優待票。
資料來源:臺北縣政府
搶消費券商機,「三千寵愛在臺北」
「報告市民,您的消費券變大了!」臺北市政府以「三千寵愛在臺北」刺激消費,推出「消費券三重送」的超值優惠活動,民眾自98年1月18日消費券發放日起至3月1日止,在北市消費,即可享有多種好康優惠。
臺北市市長郝龍斌表示,北市府為鼓勵民眾將消費券留在北市消費,特地端出「三千寵愛在臺北」優惠方案,提供總價值超過五千萬以上的獎品,包括「一千張壹萬元禮券」、「一千張熊貓參觀門票」、「一千個價值五千元以上之北市特有獎品」,如捷運1年免費搭乘悠遊卡、北市運動中心免費使用半年等超值大獎,鼓勵民眾在地消費,並吸引外地民眾「錢」進臺北市。民眾只要在活動期間至本市店家(不限特約店家)單筆消費滿三百元以上,即可憑發票或收據上網登錄參加抽獎,並在農曆年前就會進行第一次抽獎,來刺激年前買氣。
郝龍斌進一步表示,本次活動將提供5,000個「快手禮」,凡於活動開始後,前5,000位憑發票或收據上網登錄的民眾,即可獲得「快手禮」,獎品包括「2009臺北燈節」專屬小提燈、免費停車券、自來水博物館門票等獎項。而北市活動特約商店也將提供消費券加值購及消費券特惠組合等優惠方式,來直接回饋消費者,讓所有使用消費券的民眾均能感受「消費券變大」的實質優惠。
郝龍斌指出,北市府將會印製150萬份「臺北市消費券使用導覽」文宣供民眾免費索取,其中全北市95萬戶並會隨著民政局發放消費券通知單作業,1戶收到1份,內容依照「大享口福、寵愛之旅、亮麗一身、送禮大方、親山樂水、新春年貨」六大主題分類介紹特約資訊,除藉此引導北市95億元消費券額度留在臺北市消費外,希望能夠成功吸納大臺北地區共達200億元消費券市場及外縣市民眾齊聚北市消費,不斷創造客源回流,刺激消費者多次消費,進而產生消費券所帶來的乘數效果,以活絡北市商業活動並廣納全臺近500億龐大消費商機。
消費優惠內容
第一重--消費券加值購(增加來客數)
作法:凡持消費券消費時,依其使用消費券的面額,於特定店家直接給與所付面額10%以上的折扣。
第二重—消費券特惠組合(提高客單價)
作法:特約店家依其商品內容,推出具市場價格優勢之消費券組合商品。
第三重—多多消費拼中獎(誘導多次消費)
作法:1.民眾在活動期間到本市店家(不限特約店家)消費滿300元以上,即可以上網登錄參加抽獎活動。
2.抽獎時間分兩個階段:
(1)第一階段上網登錄時間,自消費券正式使用日起至98年1月22日晚上11:59截止,並於98年1月23日(星期五)以電腦抽出500名(包含200名萬元禮券及300名貓熊免排隊門票)幸運獲獎民眾。(註:請得獎者於98年2月2日起至98年2月13日止至市府單一窗口領獎並核對身分證明及檢核消費單據,如檢核不過,該獎項則留到第二階段時重新抽出。)
(2)凡於第一階段得獎者,即不行參與第二階段抽獎;第一階段未得獎者,仍可參加第二階段抽獎。
(3)第二階段抽獎上網登錄時間至98年3月1日晚上11:59截止,並於98年3月2日(星期一)舉行抽獎,運用電腦亂數抽出剩餘獎項,並通知得獎者在3月15日(星期日)前,至市府單一窗口領獎並核對身分證明及檢核消費單據,如檢核不過,該獎項則依備取名單遞補至領完為止。.
(4)快手禮-為吸引持消費券民眾儘早消費並踴躍參與本活動,凡於活動網站登錄之前5,000位民眾可獲得快手禮1份。
更多消息請看 活動網址。(預計98年1月16日上線)
活動洽詢專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485或6491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
2009年1月6日 星期二
你不可不知的消費券
1月18日就要發放消費券了,相信大家已經迫不及待想好好利用這3600元,但是你知道什麼人可以領取消費券嗎?而在使用消費券時又有哪些限制呢?如果你還不清楚,請看以下介紹,別讓你的權益睡著囉~
* 誰可以領取消費券
★一般原則:
於中華民國97年12月31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納入發放對象:
1.於國內現有戶籍之國民。
2.各級政府機關因公派駐國外於國內現無戶籍之人員及其具有我國國籍之眷屬。
3.取得臺灣地區居留許可之無戶籍國民。
4.取得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許可之大陸地區人民。
5.外國人為國內現有戶籍國民之配偶,取得居留許可者。
6.香港或澳門居民為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取得居留許可者。
7.第5款及第6款之外國人、香港或澳門居民離婚或配偶死亡,其居留許可未廢止者。
8.第3款至第7款之人取得定居許可,尚未設戶籍者。
★ 特別考量:
1.中華民國9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未辦理出生登記的人,或98年1月1日至98年3月31日以前出生之人, 於98年4月3日以前辦妥出生登記者,得領取消費券。
2.符合領取資格者於領取消費券前死亡,或具有上列第1款至第8款身分之人於中華民國97年12月7日以 後至97年12月30日以前死亡,得由法定繼承人領取。
* 消費券的發放金額
消費券的發放不採排富條款,每人金額3,600元,民眾若考量自身並無需求,可捐贈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並依所得稅法作為綜合所得列舉扣除額。
一本3600元消費券內,可包含500元、200元等不同面額,包括500元6張及200元3張,就像禮券一樣不必一次花完。消費券採券不採卡,主要是考量儲值卡規劃耗費耗時,消費券面額分為500元及200元兩種(發放3,600元),使用時不找零,使用期限至98年9月30日止。
* 消費券使用限制
消費券的使用限用於購買貨物或勞務,不得找零、轉售、兌換現金、商品禮券、現金禮券,或以電子、磁力、光學等形式儲存金錢價值使用。基本上,只要有辦理營利事業登記證的商家,均可使用消費券。
消費券之兌領以已辦理營業登記之營業人為限;營業人於消費券背面載明其名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及負責人名稱後,即可存入其往來金融機構帳戶兌領。
在消費券使用期間,非金融機構營業人違反使用規定者,由稅捐稽徵機關按消費券面額處一倍至三倍罰鍰。
* 消費券的領取方式
所有發放作業將在98年4月30日截止,逾期未領取者,不再發給;已經發給者,不問遺失、毀損或其他任何原因,也都不會補發。
★統一發放:
(1) 定於98年1月18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符合領取資格的人,都可在「消費券發放所」領取。
(2) 符合第3條第3款至第8款資格之準國民,在全國1萬4千多個發放所其中的485個發放所設「專櫃」,
由移民署派員負責驗證服務工作。準國民僅20人以下之鄉(鎮、市、區),該等人員之消費券,以報值掛號方式寄送。
(3) 矯正機關收容人均在矯正機關內領取。
★個別領取
(1)未及於98年1月18日領取者:98年2月7日至4月30日向指定之郵局領取。
(2)9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未辦理出生登記之人,或98年3月31日以前出生,於辦妥出生登記者:
於內政部指定日期至98年4月30日止向指定之郵局領取。
(3)符合領取資格者於領取消費券前死亡者:於內政部指定日期至98年4月30日止向指定之郵局領取。
* 消費券的防偽功能
消費券紙張為不定位之梅花水印證券紙、並有螢光纖維絲,消費券圖紋有凹版印刷、變色油墨、隱藏字、微小字、正反面套印,與鈔券防偽措施相似,民眾只要掌握「看一看」「摸一摸」「轉一轉」辨識鈔券之方法,即可辨識消費券真偽。
* 商家如何如何兌現消費券
兌領營業人應填寫消費券兌領單,檢具消費券及存入憑條,並於消費券背面載明:
一、兌領營業人名稱
二、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三、負責人姓名(或蓋統一發票專用章,惟統一發票專用章無法涵蓋上述資料時,須自行補填齊全)。
四、銷售日期,自民國98年1月18日起,不得逾98年9月30日。
五、存(匯)入金融機構以兌領營業人為戶名之帳號入金融機構帳號。
並於中華民國98年11月2日(星期一)前至金融機構兌領。
以上資料來源:消費券發放措施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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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諮詢服務專線:【市話】請撥免費專線0800-88-3600,【手機】請撥付費專線02-412-3600